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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知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第一批)

湖北通知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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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来: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有关申报我国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为指引和推动我国智能建造发展趋势,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发展,建设厅准备在我省范围之内机构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总体目标

大力开展围绕工程项目项目全生命周期智能建造“七大行动”(数据协作行为、生产制造提质增效行为、智能施工行为、科技创新赋能行为、平台打造行为、规范构建行为、优秀人才强基行动),着力打造智能建造制度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创建智能建造质量标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我国建筑行业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化水准。

二、试点配额

此次机构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30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50个,各市区名额分配见《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名额分配表》(配件1)。

三、申报标准

(一)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标准

1.申报行为主体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收益不错且个人信用记录优良。

2.申报行为主体进行智能建造工作意愿强,智能建造水准处在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

3.申报行为主体所使用的智能建造有关技术、武器装备、手机软件、平台及无知识产权侵权。

(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标准

1.项目目标。申报项目应是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符合我国基本建设程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

2.申报企业。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执行试点项目所必须的机构、优秀人才、资源等确保。项目施工单位、承包单位、设计方等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协同申报。

3.技术标准。申报项目不少于在数字化设计、智能制造系统、智能施工、运维管理系统、工程建筑互联网经济规划等智能建造技术性含有2项及以上运用,或单项工程运用成效显著。

四、申报程序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按照要求填报《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配件2);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填好《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配件3),盖上申报公司公章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申报项目所在城市任意市区住建局主管机构。

(二)任意市区强烈推荐。任意市区住建局主管机构接受当地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资料后,对企业、项目申报原材料信息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审批,择优录用向建设厅强烈推荐,于2023年6月30日前把推荐信和《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强烈推荐明细表》(配件4;各一份)以及相关申报原材料(一式七份)提交至省工程建筑工作发展中心质安处。

(三)审查评定。建设厅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对申报原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审查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对外公布。

五、优先选择标准

(一)运用《湖北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房结构构造规格手册》《湖北省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建筑标准化构件库》开展项目定制的企业、项目,优先选择定性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

(二)优先支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国家级别或省级工程项目质量奖;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获得的科技成果,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工法。

六、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任意市区住建局主管机构要精心安排,突出亮点、优中择优,搞好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就业推荐。

(二)严格控制时间范围。企业申报和任意市区强烈推荐必须按照通告要求时限要求,贷款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升培养具体指导。任意市区住建局主管机构应加强评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的培养扶持、追踪具体指导、项目建设管理,每个月搜集试点项目、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汇总试点工作经验,适度进行示范性观看和技术成果营销推广。

手机联系人:省工程建筑工作发展中心质安处 雷宇

联系方式:87362280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华中一路78号省工程建筑工作发展核心

配件:

1.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

3.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表

4.湖北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强烈推荐明细表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6日

(仅作对外公布)

有关附件下载:

有关申报我国智能建造试点企业、项目(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配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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