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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坚持、传承、人本、求是,深入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福建实践

守住根脉,让传统村落焕发更强“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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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传统村落,对传统村落保护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具有成百上千年历史的传统村落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形载体。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召开了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努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不断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推动活化利用、进一步突出文化传承、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建筑杂志社新媒体中心特刊发福建省、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江西婺源县、福建屏南县、四川乡城县、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等6个地方在会上交流的具体做法和经验,供各地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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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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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不仅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更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基因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只有把传统村落保护好、建设好,才能留住根本、守住魂魄,才能望山见水、记住乡愁,才能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知所何来、思所将往、方明所去。

福建省现有传统村落1193个,数量位列全国第六,平均每12个村落就有一个传统村落。八闽大地多山多河的地势造就了特色鲜明的三大世界级文化遗产村落群:闽西南福建土楼村落群、闽东北木拱廊桥村落群、闽南红砖建筑村落群。各地民居门楣上的“九牧流芳”“清河衍派”昭告子孙家族血脉;节庆之际的“游神”“傩舞”祈求先祖护佑,楹联上的“家庆”“国恩”传递家国情怀。对于先人的敬畏、故土的思念,使得保护家园、传承习俗成为福建人民血脉中的自觉。

最宝贵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多次深入传统村落,在世遗土楼、海岛石屋、红砖侨厝等地,留下许多保护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指示。1991年3月,他在福州三坊七巷召开的文物工作现场办公会上讲到“评价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时至今日,仍如同黄钟大吕,令人警醒,更加心生敬畏、须臾不敢懈怠。

坚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体现在立法方面。最好的坚持就是把正确的理念和经过实践检验的好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法律。2017年,福建颁布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率先将传统村落纳入立法体系;2021年,颁布了《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率先将传统风貌建筑纳入保护范畴;2023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对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与此同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上述“二条例一决议”基础上,先后出台了近20个法规性文件,为福建省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还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满意度测评,推动依法保护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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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巷道



体现在传统村落的持续提升改造方面。2014年起,福建省每年统一组织实施一批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聚焦村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空间打造、历史建筑修缮,引导活化利用等工作,至今已坚持11年。从2020年起,将上述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纳入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中,至今已坚持5年。

体现在省级财政真金白银的持续投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福建省在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扶持资金的同时,相应配套省级财政支持。自2014年起,省级财政平均每年投入2亿~3亿元用于传统村落及其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至今已坚持11年。累计投入20多亿元支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扶持了50条街区、385个镇村的改善提升,以及1750栋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和活化利用,有力带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撬动资金投入达500多亿元,有效缓解资金不足问题。

传承:与时俱进,熠熠生辉

注重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全省1193个传统村落,90%以上已完成规划编制,其余正在抓紧推进。在规划中,注重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传承传统文化,同时全力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确保在发展过程中保持原生景观和本土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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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嵩口镇中山村



注重建设当中的统规自建。大自然的美在于生物的千姿百态,村落的美恰在于统一风貌下的姿态万千。福建省推动形成“保护规划+建筑图集”二级管控机制,编制地域建筑风貌特征图集,培育认定传统工匠,使各地区传统村落风貌统一但个体形态又和而不同,力争做到统规自建,保持特色。

注重非物质文化的挖掘和保护。积极开展全省地域文化资源普查整理工作,梳理出华侨文化、闽台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特色村落,形成差异化的保护实践。注重“非遗”传承,福建省有国家级“非遗”145项、省级“非遗”705项。在传统村落保护中注重民俗节庆活动策划、“非遗”项目展演等,确保文化的生生不息。

人本:党建引领,团队支撑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全面建立由基层党组织、村委会、村民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成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探索出“党建引领+带头人领衔+村民共治+制度保障”的共建共治福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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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北地区现有最古老的水上载运工具——竹排



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通过成立片区党委,推行党员古厝长、古街长、古树长“三长”制度等方式,提升传统村落管理水平。

发挥带头人领衔作用。聘请熟悉农村、热爱农村的乡贤、专家等作为乡建带头人。全省552个中国传统村落乡贤回归7278人,平均每村13人;新村民18561人,平均每村33人,实现村财增长和村民增收,逐步呈现“留人见物有生活”的良好局面。

发挥好专业团队的支撑作用。立足两岸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两个大局,创新开展“闽台乡建乡创”项目,首创全过程辅导服务模式、两岸建筑师联合驻村模式、产学研合作模式和“以台引台”模式,引进152支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567位台湾专才,深入到全省93%的县(市、区)陪护乡村。他们驻村倾听村民心声、感受乡音乡情、赓续传承福建祖地文化,开展微改造、微整治,打造公共空间、塑造地域特色,对既有农房进行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改造,建设有温度的和美乡村。7年来,省级财政共计安排4.65亿元,支持444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6个样板县、23个样板集镇、23个样板村,探索出一条以闽台融合促乡村振兴之路。

求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保护利用上注重因地制宜。创新老屋修缮机制,首创“工料法”,实施工料分离,由村委会自行购料、聘请工匠、组织施工,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节约修缮成本。创新老屋活用机制,推行“运营前置,主体参与”,修缮前确定运营主体,全程参与修缮改造,确保修后即用,以用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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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口厝



要素流转上注重平台支撑。创新老屋流转机制,搭建“传统建筑海峡租养平台”,建立村集体向村民收储老屋、新村民向村集体租用的工作机制,解决双方后顾之忧。

产业发展上注重聚焦和差异化。注重在地优势资源挖掘,培植村落特色产业,促进村财增收,激发村落内生动力。以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为例,自2019年成立集体股份经济联合社,作为村庄集体经营管理发展平台,挖掘红色文化、古村落文化、农耕文化,孕育出研学、文创等新业态,3年共盈利250万元。

集中连片上注重品牌示范。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有6个县(区)纳入国家级示范县,是全国获示范县最多的省份之一。前2批的4个示范县,聚焦“人才联动、产业联合、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积极创新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起到了示范效应。

福建将努力构建保护与发展并重的长效机制,让传统村落能够焕发新生、永续发展,更好地留住历史记忆、传承文化传统、守护精神家园。